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学习好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作为奖励 ,他即将高中毕业,他的机票和饭费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对他说 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德国有很多荒唐 ,因为银根紧缩,理由是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因为他知道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彼尔人缘很好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
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并且不设上限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
